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研修人员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09〕5号
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教育厅《2007—2010年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苏宣通〔2007〕39号)精神,结合全省骨干研修培训的实际,经研究,决定于暑期举办一期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院(系)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
2.全省高校55周岁以下、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年龄、职称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根据研修工作规划,优先安排语言学、文学艺术、新闻学、史学、政治学、法学、行政管理、教育学类科研骨干,部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部分重点高校校报总编、校园网络管理中心负责人等参加研修。
二、推荐人数
各高校根据培训对象要求,按照本科院校每校4人、高职院校每校2人进行推荐。不符合培训对象要求的不列入培训名单。个别学校如需增加培训人数,请事先与我厅社政处联系。
三、培训时间、地点
本期研修班具体时间为7月13日—28日,地点在江苏省委党校。
四、报名、报到要求
1.请各高校于6月30日前将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报名回执(下载网址为163邮箱:http://mail.163.com,用户名:szc5661,密码:szc1511)报送我厅社政处,并通知学员7月13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省委党校(南京市建邺路168号)6号楼一层大厅。
2.根据省委党校主体班次管理的有关规定,学员报到时需交二寸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3张、培训费(每人90元)、住宿费(每人450元)、学习材料费及省内外考察费(按实际费用收取,凭省委党校开具的发票回原单位报销)。学员参加研修期间的伙食费由学校按省有关规定补贴。
3.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培训,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省委已经将其纳入省委党校主体班次管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2008〕10号)要求,妥善安排好参加研修人员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全过程、全身心参加研修培训。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