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1年“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评审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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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职业/技能
作者:西安百成星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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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4号)等有关文件部署,省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9月13日,在南京召开了“江苏省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 评审会。评审会议共有高校专家、管理专家、行业及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近60参加。省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教育厅副厅长殷翔文、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蒋吉生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是针对现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难以满足国家有关行业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特殊需求,而择需、择优、择急、择重安排少数办学水平较高、特色鲜明、能够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且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的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相应学位的人才培养项目。我省共有13所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参加了此次申报工作,其中申报范围涵盖工程硕士、教育硕士、艺术硕士、警务硕士等七个类别、13工程硕士领域。经过专家组为期一天的认真评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评审会圆满结束。